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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3/10)

说。

多雷安盯着小草人:“你怎么还在?你不也是幻觉吗?”

莱曼跳起来又要给他一个大逼兜,多雷安连忙护住自己的脸:“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是神使!”

见莱曼放下手,多雷安才心惊胆战地从指缝间睁开一只眼睛。

“既然知道,就帮我个忙。这也是我救你的代价。”莱曼说,“那边的椅子上有一些粉尘,去把它们收集起来。”

多雷安不敢违抗,艰难地爬起来,扶着桌子绕到另一边。光是走路似乎就消耗了他很大的力气。

看到幽灵粉尘,他颤抖得更加厉害了。在小草人的瞪视中(它连眼睛都没有,多雷安却能感觉到那逼人的视线!),他哆哆嗦嗦地解下自己的钱包,将钱币放进口袋中,再把粉尘装进钱包里。

“给……”他双手将钱包奉送给莱曼,根本不敢和小草人对视。

莱曼手下一袋子幽灵粉尘,心情稍微好了一些。大半夜不睡觉跑来这里讲鬼故事,多少还是有所收获的。

“我们出去吧。如果剧团发现你不见了,肯定会着急的。”

多雷安扶着墙壁缓缓向外走。

“真该死,我的脑袋在嗡嗡响。”他说,“一定是那瓶灵感补剂有问题。”

“你为什么要喝那玩意儿?”莱曼问,“你们剧团不是已经有剧本了吗?”

多雷安垮着脸说:“演出反响不好啊。今天我们给运囚车队表演,就连囚犯都看睡着了。这种戏剧要怎么拿到薄暮城去表演。”

第63章 一点震撼

多雷安不知道面前的小草人也是睡着的人之一,还向它简要描述了一遍剧情内容。害得莱曼又开始犯困了。

如果这部戏剧的上演地点不是剧场,而是在治疗失眠的诊疗室,说不定会有奇效。

“宗教剧实在太无聊了。”莱曼真诚地发表意见,“你们就不能换个类型吗?比如,呃,爱情剧?”

俊男美女,浪漫爱情,古今中外的人们都好这一口,可谓长盛不衰。

“那不行,爱情剧已经有剧团演了。”多雷安叹气,“这次受邀去薄暮城表演的剧团不止我们。每个剧团都有自己擅长的剧种。我们拿头比也比不过他们啊!”

“哦?那他们都擅长什么?”莱曼好奇。

多雷安说:“这次受邀的一共有四个剧团,我们卡莱斯特剧团是其中之一。四个剧团中,金色海星剧团最擅长爱情剧,他们的演员男帅女美,我们是远远比不上——呃,我没有诋毁自家演员的意思,可这是事实。观众都是看脸的嘛……

“另外两个剧团中,北方翠鸟剧团擅长英雄史诗剧,而美因纳斯剧团擅长幽默讽刺喜剧。这都是他们擅长的领域,我们卡莱斯特剧团是比不过的……”

莱曼说:“所以你想开辟一个新赛道,就写了部宗教剧?”

多雷安颔首:“因为这次薄暮城建城庆典不止是商人协会主办的,还邀请了当地的主教、教士。为了博取他们的欢心,大家都会在剧本里加点儿宗教元素。

“我为了新剧本已经冥思苦想好久了,好不容易才写出《浪子归家》。没想到连审判官都不喜欢……”

难怪他每天都在哀嚎写不出稿,心声甚至都传到邪神耳朵里了。

“所以你才要喝灵感补剂。”莱曼说,“不过,薄暮城庆典有这么重要吗?你们剧团又不是只表演这么一次,今后再慢慢想新剧本就是了。”

“要是这次表演失败,剧团就要解散了。”多雷安很气馁,“我们很穷,已经快支撑不下去了。而且我想,如果这次我们能一举成名,没准我就能光明正大地回家了。”

“回家?”

多雷安解释道:“我是摩尔塔利亚星临城人,读大学的时候,我认识了几个朋友。我们在一起写诗,畅谈文学,我当时以为他们是我的心灵之友,我们的友谊会持续一辈子。”

“后来他们背叛了你?”莱曼几乎可以猜到下面的剧情,“是抄袭你了还是怎么的?”

“不是。当时星临城有一座拂晓教会的教堂,可是那儿的神父道德败坏,会借‘驱逐恶魔’的名义诱骗小孩做那、那种事,可没人敢公开谴责他。摩尔塔利亚虽然没有立拂晓教为国教,但拂晓教会势力很大,谁都不敢得罪他们。

“我当时年轻气盛,实在看不惯那神父的倒行逆施。几个朋友也都义愤填膺。于是我们约定每人写一首讽刺神父的诗,趁夜贴在教堂大门上。这样第二天一大早就会被信众看见,神父的恶行也会暴露。

“我觉得这是个很好的伸张正义的方法,便迅速写好一首讽刺诗,在深夜时分悄悄溜到教堂,把诗贴上去了。

“我以为朋友们也会遵照约定做同意的事,可第二天,神父竟然带着一群卫兵找到我家里,说我诋毁圣职者。这时候我才知道,我的‘朋友’根本没有写诗,只有我一个人傻傻地干了。他们甚至还暗中告诉神父,匿名诗的作者是我。他们早就看我不顺眼,想骗我当出头鸟。

“就这样,我被大学除名了,不得不离开祖国到南方来谋生。我好不容易才拉起一支剧团,这次薄暮城的庆典就是我们最好的舞台。只要剧团能一炮而红,我或许就能衣锦还乡——我想堂堂正正地回去,让那些背叛我的人瞧瞧,我现在过得有多好!”

多雷安凝视着黑暗,虚弱和慌张消失殆尽,现在他脸上只剩冰冷和憎恨。

他眼瞳中迸射出的火花让莱曼大吃一惊。原本以为他只是个搞笑又胆小的文人,没想到他心中也有火一般的意志。

莱曼摸了摸下巴:“嗯,帮你一把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也不确定能不能百分百成功。”

“真的?”多雷安惊喜万分,“你要是真能给我灵感,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我可以供奉你的神,让我改信也没问题!帮你们传教也不在话下!”

“那就这么说定了,要是你们在薄暮城一炮而红,你就要成为我主的信徒。”

“虽然听起来不是什么很正经的宗教,但我答应你!”多雷安斩钉截铁。

前半句明明可以不用说的……

莱曼想了想:“我记得,这次的城市庆典是商人行会举办的吧?”

“是的。到时候城市各大行会的高层都会来观剧。”

“而且薄暮城是一座商业城市,工商业者非常多。你必须写一些这些阶层的人爱看的东西。”

多雷安用力点头:“我懂我懂。贵族爱看的和平民爱看都不一样。但是别忘了还要加入宗教元素。”

“这个简单。”莱曼对多雷安招手,示意他靠近,附在他耳边说,“你就这么写……”

***

第二天。

清晨苍白稀薄的阳光洒在古堡拥有数百年历史的废墟上。鸟儿啁啾声中,看守们叫醒同伴和囚犯,在一顿简朴的早餐之后,众人再度启程。

谁都不知道昨夜城堡地底发生了什么。甚至有安睡了一晚的看守开玩笑道:“什么也没发生!果然鬼怪都是子虚乌有的传闻!”

一些早起的剧团成员前来向他们打招呼,和他们分享了附近可以取水的地方。看守们也在艾瑟的同意下和他们共进早餐。

莱曼被派去打水。他拎着空水桶走向城堡中庭的水井。城堡荒废多年,井里居然还有水,这让他十分惊讶。

蒲公英从他袖子里钻出来,小鼻头在清晨凉爽的空气中翕动着。

“莱曼先生,昨晚的戏真有意思,我还想看!“小老鼠兴奋地说。

小家伙从没看过戏,哪怕是让众人昏昏欲睡的《浪子归家》,在它眼里也有趣得不得了。

莱曼打趣道:“你跟着卡莱斯特剧团,就能天天看了。”

“我真的可以跟着他们吗?”蒲公英喜出望外,“可是那样就得离开您了呀!”

莱曼一噎,这孩子怎么把玩笑话当真了?可是,蒲公英如果真的想跟随剧团,莱曼也不能阻止它。蒲公英是自由的小老鼠。

“你真想跟他们走的话,我不会反对的。”莱曼挠了挠小老鼠的下巴,“你不是本来就想看一看外面的大世界吗?和剧团在一起,你肯定能看见更多。”

“那真是太棒啦!谢谢您莱曼先生!”蒲公英亲切地咬了咬莱曼的手指,表达自己的谢意,“等我看完他们的戏,就回来找您!”

小老鼠从莱曼手上跳下去,一步三回头地跑向剧团方向。莱曼望着它没入草丛中的银灰色身影,竟然觉得有些不舍。

早餐过后,运囚车队依依不舍地向卡莱斯特剧团道别,虽然昨晚的戏剧很无聊,但演员们都幽默风趣,是艰难旅途中难得的调剂。

莱曼照旧驾驶着马车。昨晚的地底之旅让他没睡好,今天精神不振,脑袋一点一点的。幸亏这时代有低科技自动驾驶系统——马,路上才没出事故。

“莱曼·维夏德。”艾瑟的声音陡然在莱曼耳畔响起。

他一个激灵,登时清醒了。

“是,大人,有什么吩咐?”

“我一直想问,你怎么懂精灵语?”艾瑟问道。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在大学里学过?”

莉薇娅说过莱曼读过大学,这理由合情合理。

艾瑟颔首,接受了他的解释:“那今后再遇到精灵族,或是其他什么异族,你来当翻译。我会在权限内给你一些自由行动的许可。”

他瞄了一眼莱曼脖子上的绞索:“反正你也跑不掉。”

“没问题,大人。”莱曼觉得自己好像成了太君的翻译官,但是队伍里有他当翻译,他反而更放心。万一再遇上什么武德充沛的精灵族,最起码有交涉的余地。

艾瑟催马奔向队伍最前方。莱曼见没人再注意自己了,便使用“降临”,灵魂离体来到托芙身边。

矮人少女正骑着一只双足蜥蜴,奔驰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

原住民骑手们与她并肩同行。他们后方是步行的人们,再后方则是辎重车队。帕恰克带着战士们殿后。

队伍浩浩荡荡,穿过荒莽的原野,向内陆地带行去。这是一场盛大而漫长的迁徙,或许他们永远都无法再回到家乡,但是没有一个人回头。

“啊,小奇!”托芙注意到了浮现在身旁的白色小动物,“你怎么白天来了?出什么事了吗?”

小奇一般在夜里拜访。托芙不知道缘由,但猜想或许暗影导师和祂的眷属都在夜晚力量更强。毕竟暗影导师看起来就黑乎乎的。更何况白昼是拂晓之神的领域,这时间其他神力量衰弱一些也很合理。

“没出什么事,就是想再请你打造一件东西。”

莱曼将幽灵粉尘移动到托芙的神之匣中,“你看看这个能不能当素材。我替影子先生问问。”

“噢!是幽灵粉尘!”托芙一眼就认出来了,地火城也有人售卖这类材料,但价格昂贵,还是学徒的托芙可用不起。

“用它打造武器可能有点困难,没准能制造一些能提升灵视的辅助道具?我得想想。”

“行,你看着办吧。你要多少报酬?”

“对影子先生当然是免费的!我以前很少有机会使用这种高级素材,现在正好练练手。只要,呃,”托芙不好意思地说,“如果制造出来的东西不合他心意,他不怪我就行了。”

“他要是敢蛐蛐你,我替你揍他。”莱曼很尽责地左右互搏起来。

和托芙说定交接物品的时间,莱曼又问了问原住民队伍的情况,得知他们一路畅通无阻,也没遭遇追兵后,他放心了一些,接触了“降临”。

自己这边,也还有漫长的旅途要走啊……

***

运囚车队启程后不久,古堡,卡莱斯特剧团营地。

“团长,您没事吧?!”剧团的首席男演员拉多米尔震惊地看着从帐篷中走出来的中年男人。

多雷安团长看上去……既糟透了,又好极了。他头发凌乱,脸色蜡黄,胡子拉碴,眼睛里布满血丝,好像一宿没睡,这副尊荣去演疯子什么的,连妆都不用化。

但同时,他精神亢奋,神采奕奕,虽然疲惫,但眼睛里火花四溅。他挥舞着一叠手稿,嘴里念念有词,这幅模样……也很适合演疯子。

“拉多米尔,我成啦!团长我成啦!”多雷安用空着的那只手抓住青年演员的衣领用力摇晃,“我得到了神的启示,写出了一个精彩绝伦的本子!这是我连夜赶出的第一幕,你看看!”

其他剧团成员听见动静,都聚了过来。他们交头接耳,都觉得团长状态很不对劲。他昨天还抱头痛哭“我写不出来”呢!该不会受什么刺激,精神彻底崩溃了吧?

拉多米尔怀疑地看着团长,他思考着要不要叫两个力气大的剧团成员把团长强行按住。

可多雷安非常期待地望着他,不停用眼神催促他阅读原稿。他只能硬着头皮,举起那叠稿纸。

粗读了几行,他忽然扬起眉毛。当读到第二页,他已经目瞪口呆。飞快读完一遍后,他又翻到开头,开始精读第二遍。

其他人见他神色不对,纷纷聚过来一起看。不识字的那些人则由别人大声读出来听。

“团、团长,这个本子,真的行吗?”拉多米尔震惊地抬起头。

“当然!”多雷安信心十足,“《浪子归家》不演了。我们再休整几天,我把剩下的写完,然后我们开始排练新剧!各位,我知道时间紧任务重,但是这一次请你们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们一炮而红的!”

***

十天之后,薄暮城。

这座圣国西部的商业大城,拥有三十万人口。城市中心是建造在山丘上的卫城,鳞次栉比的建筑从山顶铺到山脚。

街道上行人如织,到处都是店铺和摊贩。因为城市庆典,街头随处可见流浪艺人或吟游歌手。音乐声、欢笑声不绝于耳。

中心广场上,一个小男孩站在堆叠的木箱顶端,大声吆喝着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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