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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吗?我也不知
,可是街市上所看见的每个字我都认得,应该会吧,我
。
我原本不悦,有些害怕地盯着他
大的斗笠。然而听到他忽然脱
而
的最后那句话,心猛地一颤,一阵莫名的狂喜随之而来:
前这个人,他见过我,他认识我!天啊,多久了,走了多久了,终于听到心中不知
期盼了多少遍的话。
对我来说,我的
喜不仅因为几个馒
,而是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谋生之
:写字。
他拉了拉斗笠,准备离开,离开前无意地瞥了我一
,却好像忽然愣住,讶然
声“咦,是你?”
他取下斗笠,
整张脸。
谁知,那人不但不回答,却忽然一把将我拉住,一只手还猛地蒙住我的
,不让我发
声音。我惊恐地瞪着他,他的斗笠压得太低,看不清他的脸。
没想到写字也能挣到铜板,我振奋异常,迅速跑到对面馒
店里,愉悦地说:“大婶,帮我再拿几个馒
,这是铜板,加上刚才那个一起算了。”
唉,这写字的活计并不好
,加上我是个外地女
,一般百姓也不愿轻易相信我。这时,我看到路边一个男
着斗笠,背向
路站着,就走过去轻问:“这位大哥,请问,要写字吗?”
不过,这些我都无所谓,我问他:“你刚才说我曾经救过你,是在哪里?我发生了
事,之前的事都不记得了。”
“这位大娘,要写字吗?”
就在这时,
路上一群侍卫排队经过。
“哦!”虽然仍不知
自己的
份,但
我
,苦笑
:“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
“散关?”我皱着眉
“散关在哪里?”
“哇!姑娘你写得可真不一般,娟秀又不失大气,好,好,好啊。”店老板欣喜地看着我的字,
兴地从衣兜里取
几个铜板,放到我手里。
“金国王爷!”我更震惊了,这人还真是大胆,明知
看着大宋就要与金国开战,竟还敢潜
宋国境内,还如此不在意地直接告诉我他的
份。
“你不记得小王?”他重新
上斗笠,继续说“小王是金国王爷,你曾经救过小王一命!”
“不要,不要。”
“嘘!”
“好了。”待侍卫完全走过,消失在
路拐角
,那男
终于放下他那只蒙在我
上的大手。
“这位大叔,要写字吗?”每到达一
人多的集市,我便开始到
询问。
“你不是宋人?”我震惊地问。因他的

肤,因他
陷的长眸,因他有些立
的五官,实在不似宋人,怪不得刚才见到官兵要避着了。
“你…你认识我?”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你是在散关见到小王。”
让我失望的是,他却摇
“小王不知,只在散关匆匆见过一面。那时小王被宋军所伤,被姑娘好意救过。”
“那你可知
我的
份?”我急切地问。
阿婆领我到对面的铺
,原来要写的是一副简单的对联,拿来贴在墙面上。我提起笔,很自然地觉得曾用惯这手中的笔一样,我在纸上用力写了几个大字。
“离这里并不遥远,只有两三天路程。如果姑娘不介意,不如与小王一同上路,小王也正好要经过散关,回我金国。”
“不记得?”他喃喃地反问“全
?”
“不要。”
你…”阿婆惊讶地看着我,不相信地问:“你一个乞讨的女
也会写字?”一边的大婶也跟着
,神情有
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