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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4/6)

仍是桩很难做到的事情。

后来,那个医生又把海克尔、斯宾诺莎、叔本华以及尼采的书借给我。我急不可待地把这些书统统看完,就好象青春少年阅读色情书籍一样,既是津津有味,又暗自羞愧。我专门先找那些亵渎宗教的章节,比如对于奇迹和上帝的嘲笑,对于圣经的攻击等等。其中有两本德文的文集我将永远也不会忘记,一本叫做《科学入门》,一本叫做《现代伟大思想家》,都是绿色平装廉价书。伽利略、哥白尼、牛顿、伏尔泰,霍布士、休姆、卢梭、康德,这一群辉煌灿烂的伟大人物,就在我,一个十五岁的犹太少年,孤独一人躺在维斯杜拉河畔草地上的时候,突然闯入了我的思想。我如痴如狂,一连攻读了两三个星期,于是我的世界、我父亲的世界,统统倒坍、摧毁、破灭、粉碎,变为一堆瓦砾,化为一片尘埃,从此休想恢复,就如倒坍在沙漠之上的奥齐曼迪亚斯的塑像一样。

我的头脑从此开了窍。

我的家庭移居美国之后,我成了布鲁克林中学的一个异常早熟的奇迹。我学英语就好比背诵乘法表一般便当,两年之内我就学完了全部课程,并且取得了进人哈佛大学的奖学金。那时候,无论我的言谈举止,还是衣着装束,在我的双亲眼里都已完全美国化了。他们为我哈佛大学的奖学金感到骄傲,但是同时也很担忧害怕。不过,他们又怎能留难我?我离家上学了。

在哈佛,我是一个奇才。教授们,连同他们的夫人,对我推崇备至;我是许多豪富人家的座上客,我的带点犹太学堂腔调的英语,他们觉得新颖有趣。我把所有这些宠爱奖掖视为理所当然。我那时年轻漂亮,就象路易斯。亨利一样,具有某种天生的魅力,对于交谈也是颇有天赋。我能使那些文人雅士和我一同分享我因为发现了西部文化而感到的兴奋激动。我爱美国;我博览贯通美国的文学与历史;我能背诵马克。吐温的大部分作品。经过法典学堂的训练,我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我能滔滔不绝,侃侃而谈,既有独到见解,又能旁征博引,这使那些波士顿人惊叹不已。同时,我还能够把一些犹太法典的知识融会于我的谈论之中。正是由于这样,我才在无意之中醒悟到后来使我成名的道理,那就是,如果有人能把犹太教作为那些基督徒本身历史背景之中受到忽略的一个部分介绍给他们,并且在介绍的时候既保持一定的尊严,又稍带一丝嘲讽口吻,那么他们一定会深感兴趣。三十年后,我写成了我的《早期基督教中的犹太法典精义》,后来我又把它加以改写,并且换了一个更加醒目的标题:《一个犹太人的耶稣》,终于使它成了一本畅销书。

至于后来发生的事情,我无可夸耀,因此我将简单地一笔带过。生活毕竟是那么大同小异!一个有钱人家的千金,爱上了一个穷家庭教师,不过是个老生常谈的故事。喜剧、小说、悲剧、电影,大多用的是这个简单题材。我则是亲身经历了一次。她是波士顿的一位富家闺秀,是个天主教徒。在那二十出头的年纪,一个人很难聪明理智,一旦堕入情网,那就不可能忠诚老实,不论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我那活跃的想象,善于论证的能力,这时也作用于我自身,竟然使我果真相信,基督已经进入我的心灵。后来的事情也就非常简单:天主教才是正统,才是基督教艺术与哲学的宝库;同时,它自成一个详尽无遗的典礼仪式的系统,这才是我真正能够理解的唯一的宗教。我于是改信了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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